6月11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设置大湾区大学等10所学校,现予公示。
其中,大湾区大学和宁波东方理工大学为新型研究型大学。4所高职升为职业本科,分别为新疆理工职业大学、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大学、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九江科技职业大学。1所高校为普通本科高校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