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2012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考生需持《准考证》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其它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
根据规定,2B铅笔、黑(蓝)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可带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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