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关于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要求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素描科目测试大纲规定以下原则和考试内容。
一、考试性质与范围
艺术类专业科目测试以素描教学课程所规定的要求为依据,了解考生是否具备良好的艺术潜质和基本绘画造型能力。基础造型能力通常指绘画基础,整体观察方法,常规作画步骤,结构的理解,透视的运用,质感表现等造型手法,以便择优录取。
二、考试内容及时间:
《素描》:“石膏几何体 + 水果等静物”照片,4开画纸,2小时,总分:100分。
三、考试要求:
对“石膏几何体、水果等静物”组合进行结构表现,要求:
1、画面构图饱满,透视合理;
2、造型准确,能体现对象特征;
3、表现物体的结构和空间感。
四、注意事项:
1、学院统一提供:画板、画纸;
2、学生自备素描绘画工具:铅笔、炭铅笔、橡皮等。
五、试卷范例:
《素描》试卷样卷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