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2017〕9号印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鲁学位〔2017〕2号)要求,省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我省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推荐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10月27日24时前向省学位办反映(以信函形式反映的将以发件时间戳为准)。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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