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广告
您的位置:招生网首页 >> 报考指南 >> 详细信息

2016年四川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

2016/11/28 17:13:00 网库英才114招生网 【 】  

 

2016年四川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

1.符合前述普通类专业录取照顾政策所列第1至4条以及第5条中(3)至(7)所列条件的考生,其文考成绩按照普通类专业录取照顾幅度给予照顾。

2.下列考生,文考成绩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①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5分,其汉族考生加20分。

②攀枝花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其汉族考生加10分。

③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我省地方属院校录取时加5分,其它院校录取时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加。

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的各环节工作,按省招考委《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6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查看: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

院校推荐更多

欢迎考生家长进入院校推荐查询咨询各类院校,为考生准确填报院校录取志愿作准备。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招商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站点留言 | 行业网联盟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网库英才114招生网 - 2023高考-中考-成考-自考-招生-知名招生考试信息门户网!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5 技术支持:北京网库[ 30.76172]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5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