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14招生网 讯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现对下列在内蒙古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美术类专业校考违规考生做出处理。
请这些考生从即日起到自学考试报名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领取《2014年普通高考违规处理决定书》。如对本违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通过传真向我中心提出复议申请,传真号0471-3261714-803。逾期不予受理。 2014年7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您即可享受以下服务
版权所有 © 114招生网 - 2025高考-中考-成考-自考-招生-知名招生考试信息门户网!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5 [ 46.875]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5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