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总数达到24.8万人,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高校毕业生就业仍然是就业工作的首要任务。近日获悉,2014年福建省将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为抓手,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就业。
据了解,从2014年起,福建省各高校将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2014年,各地、各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的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6个月之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地确定。
各地要按照相关要求,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为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提供便利。
服务基层项目生活补贴提高
2014年福建省还将继续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安排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500人,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计划招募1600人,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各招募300人。
从2014年起,参加省级“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生活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600元提高至2000元,参加服务社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生活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4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800元。
城乡低保毕业生给予千元求职补贴
在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方面,省财政将投入1300万元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继续实施万名大学生创业培训计划,按每人800元标准给予专项补助。省人社厅将继续遴选扶持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每个省级资助项目给予3万~10万元的资金扶持。
此外,将组织1万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活动,其中省级就业见习计划1000名。继续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并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帮扶。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从2014年起,福建省各高校将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福建省要求,要进一步规范毕业生签约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就业率造假,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