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高校学生赴台学习交流,要配备专职管理教师,福建省教育厅将对赴台管理教师予以适当补助。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赴台学生长效管理工作。
按照要求,凡选派10名至50名学生赴台学习交流的学校必须至少配备1名专职教师带队管理;选派50名至100名学生的必须至少配备2名专职教师;选派100名以上学生的必须至少配备3名专职教师;选派10名学生以下的学校亦可选派管理教师或委托其他高校赴台管理教师代为管理,但责任由委托学校承担。
同时,要加强行前辅导工作,每所高校务必于学生赴台前召开行前辅导会,行前辅导应落实到每一位学生。每所高校对学生赴台行前辅导不应是一次会议,而应是一门课程,辅导内容主要包括台湾简况、两岸关系发展历程、学生在台行为规范、学习生活注意事项,要有案例教学,可制作赴台须知手册,让每一位学生弄得懂,记得住。
通知要求建立赴台学生管理长效机制,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赴台学生遴选、手续办理、闽台两校交流对接、学生赴台期间管理、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等具体措施,实施全程跟踪监控管理,确保赴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