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广告
您的位置:招生网首页 >> 最新动态 >> 详细信息

江苏规定江苏省各地不得擅自组织各类全省性竞赛活动

2014/2/7 9:47:00 114招生网 【 】  

   近日,江苏省公布中小学竞赛项目。江苏规定,小学阶段一律不得举行学科类竞赛活动。未经批准各地不得擅自组织或动员中小学生参加以夏(冬)令营等名义举办的各类学科竞赛活动,已批准的竞赛活动一律不允许收费或推销,且成绩不与升学挂钩。

 
  江苏要求,除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计算机)五项竞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按惯例组织进行,以及教育部另有文件通知要求外,江苏省各地各校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其他任何全国性的竞赛活动。
 
  小学阶段一律不得举行面向学生的学科类竞赛活动,未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擅自组织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江苏省性竞赛活动。

院校推荐更多

欢迎考生家长进入院校推荐查询咨询各类院校,为考生准确填报院校录取志愿作准备。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招商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站点留言 | 行业网联盟

版权所有 © 114招生网 - 2025高考-中考-成考-自考-招生-知名招生考试信息门户网!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5 [ 46.875]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5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