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我市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为加强对美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工作质量,有利于招生院校选拔人才和方便考生参加专业考试,减轻考生的负担,我市普通高等院校美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设置考点,统一评卷计分。凡报考市内、外院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招生专业考试。
考点名称 |
考试地址 |
联系电话 |
四川美术学院 |
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市大学城南路 |
023-65921053 |
西南大学 |
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
023-68367183 |
重庆师范大学 |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校区 |
023-65911111 |
五、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考试时间 |
分值 |
总分 |
色彩 |
静物 |
2013年12月15日上午08:30-11:30 |
100 |
300 |
素描 |
人物头像 |
2013年12月15日下午13:30-16:30 |
100 |
|
速写 |
人物动态 |
2013年12月15日下午16:40-17:10 |
100 |
六、成绩发布
考生的成绩通知书由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发放给考生本人,专业成绩合格者方可填报同类专业的各招生院校及其专业志愿。考生也可登陆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或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查询本人成绩。
七、考生须知
(一)专业考试现场确认截止时间12月13日下午18:00。
(二)考生凭《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再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
(三)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等工具一律自带。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其它事项见考点“考生须知”。
(四)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我市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
1、除美术学(史论、艺术策划与管理、艺术与文化遗产)、艺术设计学、书法专业外,重庆市考生报考四川美术学院,须参加重庆市普通高校美术专业统考取得合格证后,再参加四川美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详细情况见四川美术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简章。
2、报考市内外院校书法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四川美术学院组织的书法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四川美术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简章。
九、考试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65921056
监督电话:65921038
美术类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