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重庆市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为加强对影视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工作质量,有利于招生院校选拔人才和方便考生参加专业考试,减轻考生的负担,我市普通高等学校影视类招生专业考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设置考点,统一评分计分。凡报考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影视类(表演、播音主持)专业统考。
专业 |
科目 |
分值 |
总分 |
表演 |
1.语言(朗读指定作品) |
50分 |
300分 |
2.集体表演小品 |
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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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声乐(自备歌曲一首,唱法不限,无伴奏) |
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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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形体(自备舞蹈、戏曲身段、艺术体操、武术任选一种) |
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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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命题小品表演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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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1.朗读指定文学作品 |
50分 |
300分 |
2.播读指定新闻稿件 |
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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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话题评述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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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即兴主持 |
1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