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从省司法厅了解到,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6月20日发布的公告,安徽省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即将开始。
公告要求,达到2012年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360分的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期间,登陆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以及《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并从网上提交申请表。同时为了方便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人可以自由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
对于安徽省宿松、涡阳等27个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县、区的申请人,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315分,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