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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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1、我校录取符合国家招生条件规定的新生。如考生符合录取相关规定,原则上予以录取。
2、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必须按各省(市、自治区)招办要求参加全省术科联考,我校无加试要求。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合格线以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划定的分数线为准。
3、外语语种不限。
4、接收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凡进档考生的专业优先按考生志愿安排,当志愿数超过计划数时,报省(市、自治区)招办调整专业计划尽量满足考生专业要求,或按相近专业录取。
5、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性别比例要求,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6、表演艺术专业招考条件:
(1)五官端正,无肢体缺陷;(2)身高要求:女生1.58米以上,男生1.65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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